
在特定领域专利的权利要求撰写中,采用参数进行限定的方式愈发普遍。无论是在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无效宣告程序,还是在侵权判定司法实践中,围绕“参数化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争议始终是焦点与难点。
一、参数化限定的基本概念
所谓“参数”,通常指用于表征产品特性的数值或数值组合。它既可以是可直接测量的性能或分布值(如熔点、强度、组分含量),也可以是由多个变量通过数学公式组合而成的复合参数。
根据所属技术领域的认知与使用情况,参数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常用参数,指标准中规定、本领域通用、或通过文献及实践已具有确定含义的参数。另一种是自定义参数,指由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自行定义的参数;这类参数往往基于产品的组分、结构或已知性能通过特定公式计算得出。
传统上,参数化限定更多应用于化学领域,如以配比、纯度等参数来界定化合物/组合物。而在机械、电学等领域,权利要求通常优先依赖结构特征、运行关系、功能特征与连接关系来界定保护范围。然而,随着专利申请撰写策略的深化和对法律条款理解的加深,在结构类产品权利要求中审慎而巧妙地运用参数化限定,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撰写技巧。
二、审查基本原则
对于采用参数表征的产品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确立了明确的审查原则。
《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2节指出:“产品权利要求通常应当用产品的结构特征来描述。特殊情况下,当产品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物理或化学参数表征;……” 这为参数化限定的使用划定了前提:仅在无法用结构特征清楚表征时,才允许使用。
物理化学参数,如尺寸、硬度、化学成分、纯度等,审查重点在于该参数是否能有效地区分要求保护的产品与现有技术产品。若不能,则可能被推定为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
性能参数,如隔热性能、传输速率、效率等,审查重点在于该性能参数是否必然隐含了产品的特定结构和/或组成,从而能界定出一个区别于现有技术的产品。
制备方法参数,如“在300℃下拉伸成型”,审查重点在于该制备方法是否必然导致所得产品在结构或组成上区别于现有技术产品。如果采用不同方法参数制备出的产品,其最终结构与现有技术产品并无实质差异,则该制备方法参数通常对产品权利要求不起限定作用。
《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4.3节规定:“如果发明是在可能的、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尺寸、温度范围或者其他参数,而这些选择可以由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手段得到并且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如果选择使得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这确立了参数选择类发明的创造性评判基准:关键在于是否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三、指南修改下的参数限定创造性审查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指南》中,第二部分第四章第6.4节新增了一项重要内容:“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没有作出贡献的特征,即使写入权利要求中,通常也不会对技术方案的创造性产生影响。”这意味着,在采用“三步法”评判创造性时,即便某个特征(如某些参数限定)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但如果该区别特征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没有贡献,则会被视为“冗余特征”,通常不会对创造性评价产生肯定性影响。
这对于产品权利要求的参数化限定具有重要警示,如果加入的参数特征并不能使产品相对于现有技术产生实质性的区别或带来有益效果,极易被认定为冗余特征,在创造性评价中被忽略。
基于上述规定,审查员在对包含参数(尤其是自定义参数)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进行审查时,通常会遵循以下判断思路。第一,界定保护范围,首先确定权利要求中参数(特别是自定义参数)的确切技术含义,以及该参数对产品结构或组成产生的具体影响,从而明确权利要求的真实保护范围。第二,识别区别特征,将参数特征所界定的产品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比对,确定区别技术特征。第三,考察技术贡献,分析该参数特征与其他技术特征的关联,判断其是否为解决发明技术问题作出了贡献,以及带来了何种技术效果。第四,核实说明书支持,关注说明书中是否记载了能够验证由该参数特征所带来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或实施例,以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另外,创造性审查中,关键在于证据。专利权人需要提供充分证据(通常是说明书记载的实验数据)证明,所述参数限定带来了区别于现有技术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在无效宣告等后续程序中,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会严格审查参数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若参数限定被证实带来了显著的额外技术效果,则倾向于认可其创造性;反之,则可能认定其缺乏创造性,或将其视为冗余特征。
四、案例分析
以下通过机械与化学领域的两个案例,展示如何构建具备创造性的参数化权利要求。
在一件涉及电池盖板的发明专利中,其旨在解决如何在保证安全熔断功能的前提下,简化结构、降低装配难度并提升良率。现有技术通常通过增加带有熔断结构的独立连接片来实现,但这导致极耳长度增加、内阻增大、装配复杂且焊接过程易损伤塑胶件。
该发明的权利要求采用了典型的物理化学参数与结构特征相结合的撰写策略。其限定的关键参数包括:
1.面积比例参数,极耳在第二焊接区的实际焊接面积S1与第二焊接区面积S3的比值,限定为 3%≤S1/S3≤9%。
2.几何尺寸参数,如极耳焊印边缘与底板端面的距离L≥1.5mm,底板外缘与塑胶容纳槽内凸起部的间距W=0.3–0.6mm,隔离柱高度H=0.3–0.5mm。
3.材料性能参数,隔离嵌件的热变形温度需高于下塑胶的熔点温度。
通过上述限定方式,解决结构表征难题,单纯的焊接区“面积”和“间距”难以用具体的机械构件名称和连接关系精确描述,通过引入比例和尺寸参数,能够更清晰、准确地界定焊接强度和热管理空间,符合《指南》中“无法用结构特征清楚表征时”可使用参数的原则。
这样的参数化撰写方式保障实质性限定与创造性贡献,这些参数并非孤立的数字,而是与底板上的熔断区设计、隔离嵌件的结构(如带隔离柱的阶梯式隔离板)紧密耦合。例如,S1/S3≤10% 这一限定,直接关联到“减小焊接受热影响区,降低熔胶灼伤风险”这一技术问题。说明书中提供了详细的焊接实验数据,证明将比例控制在特定范围内,能显著提升产品合格率,这为参数特征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构成了对创造性的有力支撑。
同时,考虑了避免成为冗余特征,每一个尺寸和比例参数(如L、W、H)都对应着解决焊接偏移、容纳熔胶、增强散热等具体技术问题,对整体技术方案的贡献明确,有效避免了在新审查标准下被认定为“冗余特征”的风险。
此案例表明,在机械领域,将关键的结构关系、配合公差和性能要求转化为精确的参数限定,能够更有效地界定发明点,并在创造性答辩中提供量化的效果证据。
(二)化学领域案:单晶正极材料的参数化组成与性能界定
在一件关于单晶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发明专利中,其旨在解决该材料普遍存在的压实密度低、比表面积大、循环寿命差的问题。权利要求采用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参数体系进行限定:
1.化学组成参数:材料的化学通式为LixMnaNibCocMdNeOg,并对各元素(包括掺杂元素M和N)的摩尔比系数x,a,b,c,d,e,g进行了精确的数值范围限定(如1<x≤1.3,0.5<a≤0.8,0.1≤d/e≤5等)。
2.物理性能参数:直接限定了材料的关键性能指标,如压实密度为3.0–3.6g/cm3,比表面积 ≤1m2/g。
3.制备工艺参数: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关联了当掺杂总量(d+e) ≥ 0.08时,需采用特定比例的双锂源(第一锂源与第二锂源)的工艺条件。
通过参数作为产品的直接定义,对于晶体材料,其微观晶体结构(单晶形貌、层状结构)和宏观性能(压实密度、比表面积)是其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本质特征。这些特征难以用直观的结构特征描述,因此使用化学组成和物理性能参数进行限定是必要且适当的。
设计参数范围体现创造性选择,说明书中通过大量实施例和对比例(总计15个实施例和5个对比例)的系统对比,证明了只有在权利要求限定的特定元素种类和狭窄含量范围内协同作用,才能同时实现“高压实密度”(最高达 3.6g/cm3)和“低比表面积”(最低至 0.25m2/g)这两个通常此消彼长的性能指标,从而带来“抑制界面副反应、提升体积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这完全契合了审查指南中关于参数选择创造性的评判标准。
细致考虑说明书支持,该专利说明书提供了极其详实的实验数据,包括X射线衍射图谱、SEM形貌图以及全面的电化学性能测试表(如首次充放电容量、库伦效率、500周容量保持率),充分验证了所限定参数范围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此案例凸显了在化学材料发明中,构建一个由组成参数、工艺参数和性能参数共同构成的、有充分实验数据支撑的参数体系,是证明其创造性的最有力方式。
结论:
通过以上机械与化学领域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成功的参数化限定绝非简单地在权利要求中加入几个数字。首先,参数的使用是为了更清晰地界定那些用结构或组成特征难以直接、准确描述的产品特性。其次,参数必须与解决发明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紧密关联,能够体现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所在。再次,必须考虑充分的说明书实施例和实验数据作为支撑,明确证实所述参数范围带来了有益且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最后,要注意每个参数限定都应对整体技术方案有实质贡献,避免在创造性评价中被忽略。
在实践中,无论是机械还是化学领域的专利代理人或发明人,在采用参数化限定时,都应理解“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和“对技术问题解决的贡献”这两把标尺,精心设计参数体系,并用扎实的实验数据予以支撑。这样,参数化限定才能从潜在的“争议点”转化为强化专利权稳定性和保护范围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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