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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疫情期间常见专利流程事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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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我们整理了几种常见专利流程事务的处理心得,供大家参考!



01
恢复权利手续办理



近期出现不少因疫情原因导致专利权利丧失的情况,如何办理恢复手续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50号公告第一条及补充说明的规定,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恢复权利。

恢复理由可以是当事人被隔离、受感染、所在地交通管制或者场所被封闭等。当事人是指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或者联系人。

根据规定,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办理专利权利恢复所需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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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总委托书备案办理



办理总委托书备案是流程人员的日常事务,文件备案请求书和总委托书原件一并交至专利局,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收到总委备案编号。但近期部分代理机构还处于在家办公的模式,如果不方便到专利局现场办理,又急于获取总委编号怎么办?我们介绍一种在线办理的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申请人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网站,输入用户代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在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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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节点“其他-->电子备案请求-->证明文件备案”,点击“新备案办理”,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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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完成后的1-2个工作日,就可以在平台中查看到总委编号了。

需要注意的是,线上申请完成后还是需要尽早将总委托书原件补交至专利局的,以免因长时间未补交原件而导致备案失效。不过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在线办理不失为一个便捷的获取总委编号的方法。

3
03
涉外专利行政诉讼立案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立案,但是仅适用于由北京律协律师代理的国内专利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申请。对于涉外案件的专利行政诉讼,建议大家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立案。

邮寄方式提交文件包括:

1、行政起诉状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公司注册信息证明

5、推荐函

6、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复印件

7、专利代理师职业备案证明打印件 

8、诉讼代理师身份证复印件

9、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示的诉讼代理师名单 

10、复审、无效决定书等通知书原件

11、当事人明确具体的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


立案申请接收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收),邮政编码:100097。

邮寄方式立案的,自信件寄出之日起,视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信件寄出之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快递收寄日不明确的,以法院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或者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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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纸质专利证书申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49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该规定不是针对疫情发布的,但是是在疫情期间发布的影响面比较大的调整之一。

那么如果专利权人还是需要纸质证书,该如何操作呢?只要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都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申请人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网站,输入用户代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对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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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节点“业务办理-->电子专利证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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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证书列表下勾选需要打印的相关证书,点击“发送纸质专利证书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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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结果系统会给出相应提示,请求成功后,专利局一般将在请求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应的纸质专利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8日的专利证书,专利局将同时发出电子专利证书和纸质专利证书,电子申请注册用户不需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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