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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2016 年 4 月 13 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凡被列入专利导航试点企业,并已开展相关专利导航工作的,可提出经费补助申请。原则上,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补助专利信息分析报告费用的 50%,每家企业补助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http://www.fjipo.gov.cn/html/4/40/6816_2016413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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